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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本月老人和儿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3日

 

  日前,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布了“一老一小”医保制度参保登记、缴费、报销等具体办法。从7月开始,本市一老一小医保工作将进入“医保信息登记阶段”。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医保登记在社保所和学校及托幼机构进行,参保人员根据自己情况选择登记地点。北京市社保中心的医保缴费工作将于9月5日开始,各社保所将于7月下旬开始收取保费。老年人、散居婴幼儿及非在校生可以从北京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或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三家银行中选择一家代缴保费。在校生与入托婴幼儿保费由学校与托幼机构代收代缴。

北京本月老人和儿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本月中旬到社保所可办理参保手续

  本月中旬,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或家属、非在校的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家长,按规定持本人户口簿?原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缴费存折?或银行卡?、《申请表》、《个人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和参保人员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3岁以下儿童除外?,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自达到参保年龄之日起90日内持本人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办理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大病医疗保险费用。

  三家银行代缴代扣医疗保险费

  老年人、散居婴幼儿及非在校生缴纳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费主要采取委托银行代扣代缴方式,参保人员可自己缴纳,也可由其亲属代为缴纳。参保人员或其亲属应先到北京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及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办理《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存折》或《太平洋卡》(借记卡)申领手续。在进行个人医疗保险登记时,应如实填报与代扣代缴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费有关的信息。每年6、7、8月的25日?散居婴幼儿和非在校生?和9、10、11月的25日?老年人?,区县社保中心委托相关银行集中代扣代缴。

  对办理银行卡(折)确有困难的参保人员,街道社保所可以现金形式收取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费。每年6月1日至8月30日和9月1日至11月30日,街道社保所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参保人员选择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的,少年儿童续保人员及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续保人员应在社保经办机构规定时间内,在选定存折内存入足够的金额,以确保扣款成功。患门诊特殊病种需连续治疗的在校生与入托婴幼儿续保人员,可在每年6月1日至7月22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缴费方式可选择委托银行代扣代缴。

  老人和生病儿童优先领取医保手册

  在保费收取完毕后,社保中心将尽快发放医保手册。各区县社保中心将优先对无医疗保障老年人打印《就诊信息表》,街道社保所要在2007年9月30日前将医疗保险手册发到无医疗保障老年人手中,确保其10月1日起持医疗保险手册就医。对已经缴费因病急需就医的学生儿童,区县社保中心也要优先打印《就诊信息表》,发放医疗保险手册。